(1)用户委托查新:委托人从查新网站下载或直接到咨询与教学部办公室索取“委托单”,填写完毕后交当班查新接待员。
(2)查新受理: 查新接待员确定查新委托属本站查新业务范围后正式受理,同时告知委托人查新报告提交日期并收取查新费预付款。委托人需留下查新有关项目技术资料。由部主任按照课题专业和查新员当年业务量情况指定查新员承办之后,查新接待员将所有委托资料交给承办该课题的查新员。
(3)检索:查新员按查新要求开始检索,根据实际检索情况调整检索策略直到获得满意结果。
(4)撰写查新报告:查新员根据检出相关文献草拟查新报告。
(5)审核查新报告:查新员将查新报告初稿交审核员审查,审核员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共同请教咨询专家。
(6)出具正式查新报告: 查新员按要求完成修改后出具正式查新报告,并及时通知委托人来领取。查新员负责收齐查新费,指引委托人到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并记录发票号。
(7)文件归档:查新员负责将查新项目归档,登录本查新站“课题查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相关档案并上传查新报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