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制度 | 政策法规 | 查新专栏 | 下载专区 | 收费标准 | 服务公约 | 查新员登录 

 
查新事项  

 

查新简介
查新流程
科技查新业务系统入口
委托人须知
下载专区  

 

委托单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管理制度>>管理规章>>查新委托制度
 

 
查新委托制度


(一)一般原则
1、委托查新项目由本馆查新站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2、接待人员必须判断待查新项目是否属于本站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对于不属本馆查新专业的,应告知委托者可选择的相关专业查新站。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站查新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3)查新委托人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4)查新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难以保证查新质量。

4、接洽人员应告知委托人认真阅读“委托用户须知”。


(二)查新委托受理程序
1、领取"科技查新委托单"。委托人可从查新网站下载,也可直接到广西大学图书馆查新站领取。

2、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

3、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1) 由委托查新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来广西大学图书馆查新站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2)来时请携带已填好的"科技查新委托单"(包括电子版),同时立项查新者需携带项目申请表中的研究内容部分,成果查新者需携带项目研制报告。(查新过程中如需其他材料,再另行通知,本查新站会妥善保管上述材料,并负责保密,结题后归还。)
(3)与查新承办人交谈,介绍委托课题研究内容,并就查新目的要求、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收费等达成共识。双方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以示正式委托和受理。